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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1-10-21 09:07:00来源: 阅读量: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10月10日以书面文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1年10月20日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应参加董事15人,实际参加15人,分别为:李福成、赵晓东、戴永全、李秉骥、丁广学、王启林、赵春香、张海峰、杨怀民、杨毅、朱武祥、李树藩、李中根、莫湘筠、陈英丽。会议以传真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全文》及《2011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转让燕京啤酒(昆明)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为优化资源配置,统一市场管理,实现“以广西为中心推进西南市场”的策略,会议决定将公司控股子公司燕京啤酒(昆明)有限公司78.33%即28200万元人民币的出资额转让给公司控股子公司燕京啤酒(桂林漓泉)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股权转让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为按初始投资额28200万元人民币转让。
  本次股权转让前,燕京啤酒(昆明)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36000万元人民币,其中本公司出资额为300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83.33%;燕京啤酒(桂林漓泉)股份有限公司出资额为60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16.67%。
  本次股权转让后,燕京啤酒(昆明)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36000万元人民币,其中燕京啤酒(桂林漓泉)股份有限公司出资额为342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95%;本公司出资额为18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5%。
  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燕京啤酒(贵阳)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在全国市场的战略布局,会议决定,投资1800万元与燕京啤酒(桂林漓泉)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燕京啤酒(贵阳)有限公司” (暂定名,以工商登记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
  燕京啤酒(贵阳)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36000万元人民币,其中燕京啤酒(桂林漓泉)股份有限公司出资34200万元人民币,占其注册资本的95%;本公司出资1800万元人民币,占其注册资本的5%。
  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会议决定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肆亿元,以上所有授信均无担保,期限两年。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李福成先生在银行授信额度内签署借款合同。
  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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